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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2 10:59:32 访问次数:2257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未知


中 国 陶 行 知 研 究 会

中陶会创字〔20174


 关于做好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各级各类中小学,各相关教育机构:

近几年以来,广大会员和会员单位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为激励广大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教育教学研究热情,促进研究成果的交流共享与推广应用,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决定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范围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各学段与各领域。凡加入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的教育管理人员及教师,均可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

推荐的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要反映我国中小学、职业学校及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其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二、成果要求

推荐的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核心素养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特等奖: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3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一定区域乃至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一等奖: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与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显著成效,在本地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1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一定成效,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三、成果推荐

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可由相关教育机构推荐,也可由各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自荐。在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推荐中,重视推荐一线会员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单位会员主持完成的成果。

推荐与自荐的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由各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填写《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教育教学优秀成果推荐表》后,于2017年11月26日前报送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创造教育专委会(邮箱:zthczjy@163.com),同时报送反映成果的文字材料、实践检验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材料须完整、真实、规范。 


四、成果评审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成立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分类实施各项成果评审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研究会收取一定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费,其中单位会员400元/项(含证书费),个人会员200元/项(含证书费)。


五、成果推介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将举办“中小学教育教学创新博览会”,交流、推介教育教学创新经验,展示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并进行优秀成果颁奖仪式。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366059853

邮   箱:zthczjy@163.com

Q    Q:1289467695


附件下载: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表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创造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