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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和看待校外培训?听听这些建议

发布日期:2018/3/8 8:52:46 访问次数:2705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

新春伊始,教育部等四部门联手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行动的通知刷爆了朋友圈,引发媒体和公众的极大关注。


如何规范“校外培训”?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王国庆,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胡卫给出了他们的观点,一起来看看↓↓↓


让课外培训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补充 而非"增压器"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

王国庆


针对中小学生减负问题,要以制度创新形成学生减负的长效机制,合理设计学生作业的内容和时间,把学生和家长从繁重的作业负担当中解放出来。科学引导学生参加课外培训。


政府要优化管理,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切实改变应试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破除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的唯一标准,以此来营造学校、教师、家长、学生都减压的良好教学大环境。


政府要加强对各类校外培训的管理,让课外培训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补充,而不是变成强化应试的“助推器”、家长和学生负担的“增压器”,更不能被有些人用来干扰教育秩序,煽动社会焦虑情绪,成为他们牟取暴利的工具。


学校要坚持科学施教,要建立以学生健康发展为本的教学关系,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和课程标准开展教学。要以制度创新形成学生减负的长效机制,合理设计学生作业的内容和时间,把学生和家长从繁重的作业负担当中解放出来。对于学生参加课外培训也要予以科学的引导。


家长们也要打消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焦虑,要克服从众心态,不要攀比报班,不额外给学生加压,避免形成“校内负担减了,校外又增加”。同时学生要注意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和高效的学习习惯。


要关一批条件不具备、安全环境存在巨大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葛道凯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江苏省教育厅已在拟定方案,即将着手做几件事情:第一,要关一批条件不具备、安全环境存在巨大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第二,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为培训条件具备的机构补办准入证,条件不具备的要终止教学活动。第三,严格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营业范围内开展教学活动。在营业范围内如有涉及学科教育的内容,必须要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备,得到许可才可以落实实施。第四,要打击一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学生利益的校外培训,联系相关部门把这件事情做好。


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需要全社会努力。全社会都要转变观念,家长要根据孩子的成长需要,设计相应的人生道路;课外培训机构不能忽悠误导家长;学校也要进一步改进教学,提高教育水平;当然还需要政策制度、法律保障。这样才能营造整个教育健康的氛围。


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资质审核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华职教社副主任

胡 卫


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良莠不齐,乱象丛生,存在安全经营有隐患、培训质量难保证、扰乱教育秩序等问题,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这些问题,首先,要加强责任监管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审核,通过制订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使其健康有序发展。教育主管部门应每年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和补习场所进行年审和评估,年检和抽查结果要在报刊、网站上公示。


同时,辅导机构新聘老师需到教育部门备案。加强事前许可、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办学的单位和个人。应对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等实行备案制,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骗取钱财的应坚决取缔。


其次,要强化自律,不断完善机构建设。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特别是要保证有资质、有良好素质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辅导老师。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相关协会或组织。


再其次,要权责一致,从源头规范办学行为。大力宣传非法办学机构的隐患及负面效应,逐步提高家长和学生防范抵制非法办学意识。反对拔苗助长式的教育方式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从事营利性辅导,对违反规定的教师严格追究责任,从源头上杜绝有偿补课。


最后,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升培训水平。提高审批门槛,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办学,鼓励民办教育机构提高办学质量,让有实力、有能力、有资质的培训主体承办培训机构。


来源 | 国网、澎湃新闻、中国教育报》  

转自 | 教育部新闻办微信